身分別 | 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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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王智誠 | 委員 | 委員 |
獨立董事 | 鄭牧民 | 召集人 | 召集人 |
獨立董事 | 江金德 | 委員 | 委員 |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於110年7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本屆委員任期:110年7月22日至113年7月21日。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本規程所稱全體成員,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本委員會之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之討論事由及決議結果:
本屆委員任期:110年07月22日至113年07月21日
會議 屆/次 | 案次 | 案由 | 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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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一次 110.08.10 | 1. | 本公司民國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2. | 修訂「核決權限表」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3. | 增修「110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第一屆第二次 110.11.09 | 1. | 本公司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人事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2. | 本公司民國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3. | 本公司111年度預算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4. | 續聘「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政俊、吳世宗會計師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5. | 「111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6. | 修訂「風險管理政策及辦法」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7. | 修訂本公司「會計制度」及「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管理辦法」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評估公司及董事經理人之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目前成員由本公司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薪酬委員之獨立性評估: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委員任期:110年07月22日至113年07月21日,最近年度(110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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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王智誠 | 2 | – | 100% | |
委員 | 鄭牧民 | 2 | – | 100% | |
委員 | 江金德 | 2 | –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及決議結果:
本屆委員任期:110年07月22日至113年07月21日
會議 屆/次 | 案次 | 案由 | 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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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五次 109.03.26 | 1. | 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2. | 員工持股會經理人薪酬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第二屆第六次 109.11.10 | 1. | 109年經理人年終獎金規劃暨經理人薪資調整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第二屆第七次 110.03.09 | 1. | 修訂「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酬勞辦法」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2. | 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3. | 經理人薪酬調整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4. | 修訂「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酬勞辦法」並將本辦法更名為「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辦法」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
第三屆第一次 110.11.09 | |||
1. | 110年董事長、經理人年終暨績效獎金規劃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或與簽證會計師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透過單獨會議進行溝通之原則: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呈報稽核報告,並列席董事會就稽核計畫執行情形提出報告。
審計委員會針對會計師於查核過程中適時發現及揭露異常或缺失事項,及所提具體改善或防弊意見,得要求提出檢討改進。
110年度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如下表:
報告及討論事項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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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三季內控查核結果說明 | 洽悉 |
110年度與會計師溝通事項如下表:
項次 | 報告及討論事項 | 報告及討論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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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核結果及重大調整事項 | 本會計師於本次查核普鴻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109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之過程,並未發現重大調整事項。 |
2 | 查核重點及關鍵查核事項 | 1. 專業服務收入認列正確性 2. 管理階層踰越 3. 收入認列 |
3 | 重大暴險對合併財務報告可能之影響 | 1. 利率風險 2. 其他價格風險 3. 信用風險 4. 流動性風險 |
4 | 其他溝通事項 | 1. 舞弊事項之評估 2. 獨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