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公司
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3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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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於110年7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本屆委員任期:113年5月21日至116年5月20日。
審計委員會職權如下:
審計委員之專業性及獨立性評估:
身分別 | 條件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以下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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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獨立性情況(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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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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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姓名 |
商務、法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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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考試及格領有證書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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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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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獨立董事 | 王智誠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
獨立董事 | 鄭牧民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
獨立董事 | 江金德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
獨立董事 | 陳建文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審計委員會之討論事項由及決議結果: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5月21日至116年5月20日。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情形如下:
會議 屆/次 | 案次/案由 | 執行情形 |
---|---|---|
第二屆第二次 113.10.31 |
1. 113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二屆第一次 113.08.01 |
1. 113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一屆第十四次 113.05.02 |
1. 113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一屆第十三次 113.02.29 |
1. 112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一屆第十二次 112.11.02 |
1. 112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一屆第十一次 112.08.03 |
1. 112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一屆十次 112.05.04 |
1. 112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第一屆第九次 112.03.07 |
1. 111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案 | 照案通過,執行完成 *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或與簽證會計師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透過單獨會議進行溝通之原則:
113年度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如下表:
時間:民國113年10月31日下午14:00
報告及討論事項 | 溝通結果 |
---|---|
113年第三季內控查核結果說明 | 洽悉 |
113年度與會計師溝通事項如下表:
時間:民國113年10月31日下午15:30-16:00
地點:線上視訊會議
與會人員: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政俊會計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奕豪 經理
獨立董事:王智誠、江金德、鄭牧民、陳建文
項次 | 報告及討論事項 | 報告及討論內容 |
---|---|---|
1 |
與治理單位溝通 |
1. 會計師將就查核113年度財務報告之相關治理事項(以下簡稱治理事項)提供予治理單位及管理當局知悉及了解。 |
2 |
查核範圍及方法 |
1. 113年度之審計及相關服務委任書業已由集團負責人代表與事務所簽訂,確認本年度查核之目的及範圍、會計師與集團雙方之責任及查核報告之形式等。 |
3 |
顯著風險/關鍵查核事項 |
會計師辨認之顯著風險如下: |
4 |
其他溝通事項 |
舞弊事項之評估。 |
5 |
品質管理制度(SQM)有效性之結論 |
1.事務所應對所執行之歷史性財務資訊之查核或核閱案件、其他確信案件或其他相關服務案件,設計、付諸實行及執行SQM,俾對事務所達成品質管理制度之目的提供合理確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