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公司
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3樓之1
電話 886-7-5361890
傳真 886-7-5361892
為建立完善之風險管理制度,穩健經營業務朝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公司已制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階層 |
權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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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
1. 核定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
2. 確保營運策略方向與風險管理政策一致; 3. 確保已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與風險管理文化; 4. 監督並確保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 5. 分配與指派充足且適當之資源,使風險管理有效運作。 |
風險管理工作小組 |
1. 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2. 核定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導引資源分配; 3.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4. 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5. 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6. 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 |
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 |
1. 擬訂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
2. 擬訂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並建立質化與量化之量測標準; 3. 分析與辨識公司風險來源與類別,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 4. 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彙整並提報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 5. 協助與監督各部門風險管理活動之執行; 6. 協調風險管理運作之跨部門互動與溝通; 7. 執行風險管理委員會之風險管理決策; 8. 規劃風險管理相關訓練,提升整體風險意識與文化。 |
階層 | 權責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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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 1. 執行風險管理決策 |
2. 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互動與溝通 | |
各部級主管及單位主管 | 1. 執行日常風險管理活動 |
2. 彙整風險管理活動執行結果 | |
3. 協助與監督部門內各項進行風險管理活動 | |
4. 視外部環境及內部策略改變決定風險類別並建議承擔方式 | |
5. 進行風險調整後之績效衡量與協調 | |
稽核室 | 1. 督導各執行單位遵循核決權限與內控制度、管理辦法及相關作業程序 |
風險管理自評 作業時間 | 評估期間 | 評估單位 | 高風險項目 | 於董事會報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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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 | 111年7月~12月 | 事業一處~三處、業務處、管理部、財務部 | 無 | 112/5/4 |
112年9月 | 112年1月~6月 | 事業一處~三處、業務處、管理部、財務部 | 無 | 112/11/2 |